为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树立响亮“深圳品牌”决策部署,引导企业提高品牌管理成效,强化品牌资产运营,培育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品牌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开展2022 年度企业品牌价值测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测评范围及对象
面向我市家具、医疗器械等行业的企业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在深圳市注册并经营 3 年以上;
(二)具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;
(三)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严重违法记录。
三、测评方式
测评自愿参与、不收费用。测评方法和指标体系依据 gb/t29187-2012/iso 10668:2010《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》、iso20671:2019《品牌评价 原则与基础》、gb/t 36679-2018《品牌价值评价 自主创新企业》、db4403/t 17-2019《品牌价值评价》地方标准以及其他品牌评价相关标准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请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广泛宣传动员,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本次品牌价值测评工作。
(二)请参评企业完整填写《2022 年自主创新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》(附件 1),并按照《企业品牌建设案例模板》(附件 2)提供案例(字数不超过 3000 字),确保各项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准确性,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前将上述材料(包括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后的 pdf 扫描件)报送至指定邮箱(sist2022@163.com),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按照“2022 年品牌价值评价材料报送(企业名称)”命名。
五、咨询方式
市市场监管局,电话:83070092。
市标准院,电话:83211140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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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 年 9 月 27 日